根据《官方公报》公布的新规定,乌尔基耶商务部实施了全面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改革,取消了网上购物的退货运费,并恢复了电子产品的退货权。
《远程合同条例》的修订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,这标志着网上购物向消费者保护迈出了重大一步。
退货运费现在由卖家承担
根据新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框架,当消费者行使远程合同撤销权时,卖家和供应商将被要求承担退货运费。
该部在公告中表示: “当我们的消费者在远程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,由卖方或供应商承担退货运费的做法已通过新的立法修改得以保留。”

该法规确保当商品通过卖方指定的承运人退回时,消费者不承担退货相关费用。
如果购买前信息中指定的承运人在消费者所在地没有分支机构,则卖方必须安排收取退回的商品,而无需收取额外费用。

土耳其加强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,新退货政策取消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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